世界和平的出路——良制1
王明律师
闻《联合国安理会通过打击IS决议,有能力者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有感。以暴制暴,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天然正义,但人类已经走过野蛮,走向文明。
当前恐怖主义盛行,是当今的政党至上和宗教至上、强人政治的恶果。优势的政党和宗教、强人利用优势的立法地位,剥夺弱势人群的正当人权和财产。
联合国及其联合国安理会都是国家的会议组织,各国也是政党和宗教、强人主导,各国的司法都是在本国范围内行使管辖权,并没有行使普通的国际管辖权,司法权受制于政党和宗教、强人,就连美国也只是司法独立,并非司法至上。各国法院,还不能成为独立的社会组织,还不能独立地推动社会发展,更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社会罪恶。
当前现有的国际法庭,都是特定国际公约和特定国际多方协议的设立有限的国际法庭,并没有超越国家利益的独立国际法院。国际仲裁也是局限于海事和商事纠纷,并没有涉及民事和人权、公权和各国法律良恶的领域。
法国、俄罗斯和联合国安理会想靠暴力打击ISIS,是无法阻止恐怖主义产生和发展。只有司法至上和公民无限诉权,设立独立的国际法院,审理各国公民提请对恶法和恶吏之诉,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政党和宗教之恶,消除恐怖主义产生的土壤,实现人人自由。
或者赋予各国法院对本国国家事务和他国人权事务行使管辖权,各国法院可以独立地相互缔结国际条约,可以进行司法协助,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各国的政党和宗教、强人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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