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密  码    验证码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分 类 导 航
【法学论文】
┝ 法学论文
【重大事件】
┝ 重大事件
【重要法律】
┝ 重要法律
【法院规范】
┝ 法院规范
【检察规范】
┝ 检察规范
【公安规范】
┝ 公安规范
【行政规范】
┝ 行政规范
【监督规范】
┝ 监督规范
【公司法务】
┝ 公司法务
【财金法务】
┝ 财金法务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
【劳动规范】
┝ 劳动规范
【房地产法】
┝ 房地产法
【商事仲裁】
┝ 商事仲裁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点 击
 中国和平统一设想
 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报批发放工作细则
 南京失业金人均月增100元 调整后最高标准601元
 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
 论中国的税制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
  >> 版 权 及 免 责 声 明

  本站资料文章其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如果有任何侵犯您版权的地方,请尽快与本站联系!

 法学论文法学论文 → 物权法规定国有资产的行使权归政府行使一一法理不通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物权法规定国有资产的行使权归政府行使一一法理不通
发表日期: 2008/4/18 17:36:36 阅读次数: 3051
物权法规定国有资产的行使权归政府行使-----法理不通   

王明yi315315@126.com

政府与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着下列不同之处,不可能由一个决策主体行使决策权。

一,政府是人大的执行机关和行政机关,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政府是在国家组织机构中起主导作用,和西方的议会主导或总统主导有明显的不同。在实际运行状态下,政府的权利很大,能征税,能定法规,能限制公民权利,能加大公民的义务,而人大监督是事后的,是高效率的政府。如果是具有贤明决策者管理国家,确实能够迅速推进社会发展,反之亦然。但与法理认可的政府职能有所差别,现代社会,普通认为政府是公民的代理人,是承担公共服务和应急作用的机构,政府是管家,不具有高于公民的权利,政府的权利来源公民的授权,政府平等地对待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经济主体,是国有经济组织的决策主体,是承担发展经济和提高效益职能,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经济规律的内在要求是经济的持续增长,决策主体稳定,规划稳定,以经济效益为目标。

三,政府适合采取个人责任制,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适合集体负责制;政府适合选举制,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适合推选专家制;政府决策人适合定期五年更换制,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决策人适合长期稳定制;政府适合于具有公益意识的人士担当,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适合于经济意识的人士担当。

四,政府更多含有政治因素,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更多含有经济因素,政府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适当分离,改变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减少了政府的道德风险。

五,中国已经全面加入了世界经济,影响经济稳定、增长的因素多种多样,政府直接承担经济职能,一但有经济的风吹草动,必然增加政府的经济风险。

六,政府掌管经济必然造成政企不分,经济为政治服务,必然造成权钱交易,腐败无法消除,必然造成国有经济衰弱,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瓦解。

综上所述,政府不直接掌管经济,是政府公益性决定的,成立一个独立于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必然的选择,接受人大监督,服从政府的行政管理,独立进行国有经济的决策,是平等的市场活动主体。

上一篇:论法的价值
下一篇:论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主要要素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 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07-2008 王明律师网 南京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房产律师All rights reserved
执业机构:江苏建大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新民路2号
手机:13814536008 联系人:王明律师
E-mail:yi315315@126.com Q Q号码:843441060
苏ICP备07501948号
你是第位访客,欢迎你的光临
委托维护:律师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