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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论文法学论文 → 格林斯潘归因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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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斯潘归因错误
发表日期: 2008/11/2 17:45:13 阅读次数: 3736

格林斯潘归因错误

王明律师13814536008

格林斯潘所说的---银行\投行等组织机构“自利性”是其信仰的信条。这观点本身别没有错。高管利益和股东利益不一致,对其重视不够,才是其错误根源。是在高度发达的信息社会中,高管基于各种优势地位,实际掌握企业的命运,股东因资本自由流动频繁,已经缺乏对企业掌控,也无能力实现掌控,中国企业的内部人控制,就是典型的例子,高管的"自利性"增强,必然不顾股东的风险.美国金融危机暴发就是高管"自利性"的暴发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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