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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  社会保险

李敏 [2013/6/21 19:26:07 江苏南京]   qq:672691909

我是今年三月份进单位的,单位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六月才和我签劳动合同,日期是从三月份开始,可是单位现在帮我补交社会保险只补交三个月的,也就是4,5,6月份的,而3月份的单位说补交不了,是社保局规定的只能补交三个月的,可是这样的话那我之前交的医保就出现间断了,我想问一下,单位这样做是合理合法的吗,那我自己可以补交3月份的保险吗
回复(1)
管理员回复1 [law 2014/5/12 15:49:31]
违法,归社保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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