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 王明yi315315@126.com 鉴于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为社会主义中国建立和建设作出的重大贡献, 鉴于戈尔巴乔夫在前苏联进行的民主社会主义改革的失败,导致前苏联的迅速解体, 鉴于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最终社会模式, 鉴于国家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鉴于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经济规律, 鉴于市场经济是主体平等、市场开放、交易自愿的经济,诚实信用是经济主体的良好行为准则, 鉴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鉴于自由、公正、正义是人类追求, 鉴于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被认为是“所有人民、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世界人权宣言》全部条款所确定的人的自由和权利,特别是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人人在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时,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确定此种限制的唯一目的在于保证对旁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承认和尊重,并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适应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鉴于2001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已经批准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鉴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截止1991年12月31日,已经有一百个国家批准或加入, 鉴于1945年6月26日签署生效的《联合国宪章》序言:“我联合国人民 同兹决心 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创造适当环境,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它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主,并为达此目的,……”确认了大自由是人类的终结目的,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中国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鉴于西方议会先于政党产生,社会主义的政党先于代议机构产生, 鉴于1871年巴黎起义,巴黎公社设立代表人民群众的最高权力机关----公社委员会,用立法权和行政权相统一的政权组织形式取代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政权组织形式。当前社会主义社会一般实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离,立法权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出代表行使,代表人数远远多于西方议会议员,代议制组织为最高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代议制组织负责, 鉴于中国共产党在其党章中已经明确阐明了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鉴于中国已经进行了三十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伟大的经济成就,现在中国共产党已经具有高超的执政能力,特别是对经济增长和对经济调控有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信赖, 因此现在,我认为, 解决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三十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政府和党的领导干部腐化堕落级别由乡级逐步提高到部级,权钱交易数量和范围日益增加,公民道德日益低下,企业诚信度日益低劣,市场盛行包装欺诈之风不止,公益事业单位利用自己垄断地位进行盈利化改革,农副产品、工业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日益严重,黑社会、邪教组织势力不断出现,已经严重地侵蚀了人们自由、公正、正义的价值观念,影响到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社会不公和矛盾日益尖锐,仇富和反社会犯罪活动日益增多。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市场经济的基石——自由、平等、自愿价值观将不复存在,必将严重影响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存在着巨大的政治风险。 这些社会现象产生和发展,与偏重发展生产力的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将人类社会共同认可的平等、民主、人权、诚实、信用准则等精神文明标尺置于第二位,简单地认为经济发展了,精神文明自然就好起来,社会评价体系以经济实用主义为主导,经济体制改革并没有以自由、公正、正义的价值观为导向,导致新生的经济、党政优势阶层和边缘化的弱势阶层均未建立起正确的行为准则。 中国共产党针对上述现象,分别进行了法治社会建设、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三个代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八荣八耻教育、和谐社会建设,一定程度中缓和了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未改革而产生的不协调,但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出路是政治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能走前苏联的道路,国家分裂,民族纷争,经济倒退,人民遭难是前苏联共产党改革的恶果,实践证明,国家政权的稳定是经济高速增长所需的外部政治条件,是商品经济基本经济规律运行的客观条件,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允许走回头路,必须在现有社会主义条件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以自由、公正、正义的价值取向进行政治改革,真正实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社会目标。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通过多党制,政党之间的和平竞争推动国家民主和法治,进而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由于政党自身的局限性,维护政党利益最大化是其目标,所以很难实现真正意义上人人平等和自由。政党是相对稳定的阶级、阶层的代表,是特定政见的支持者,是有党章和组织机构的社会组织,存在着一定的政治理想和政治热忱,其无法实现所有阶级和阶层的各自利益。戈尔巴乔夫试图采取多党制实现政治体制改革成功,结果失败了,中国不能走前苏联多党制道路。 政党起源于英国议会中产生的政见分歧而形成的政治组织,政党的实质作用是在代议制中发挥集体团结的作用,主导议案的表决。政党议政与代议制本身的意义相冲突,议员、人民代表本身是民意的代表,是国家立法机关的决策人,不是政党的代言人,在议案表决中应当遵循自己真实判断而独立作出决策,不应受政党偏见影响,这样代议制才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如何在中国进行平稳的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高效高速发展? 我认为,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国家机构非政党化、言论和选举自由、总统主导的五权分立制衡机制,即立法、行政、经济、检察、法院分立,相互制衡,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最佳出路。 具体理由如下: 一,坚持了宪法所确立的四项基本原则; 二,保证国家政权和政策的连续,有利于经济持续增长; 三,实现了国家机构非政党化,创造出比西方政权组织形式更能体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精神的新模式; 四,确立了一元国家权力中心,解决政党决策直接取代国家决策问题; 五,实现代议制宗旨,保证人民代表自由决策,不受政党、团体等因素的强制干预,忠实地代表选民意志,履行国家决策人的义务; 六,实现了立法、行政、经济、检察、法院分立,相互制衡,保证国家决策的科学化; 七,确立了自由、公正、正义的价值取向,有利于最终实现公民自由和权利的最大化。 取得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是正确处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决策权关系。 我认为,采取下列措施,就能处理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决策权关系。 一,共产党进行民主化改革,实行集体决策制; 二,确立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必须通过立法表决认可; 三,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四,明确规定党员担任国家人大、行政、司法、经济的负责人期间保留党籍,不受党章、党的决议约束; 五,党员人大代表在议案的评议、表决中,不受党章、党的决议约束; 六,坚持一元国家权力中心,解决政党决策直接取代国家决策问题,树立国家机构的最高权威; 七,实现代议制宗旨,保证人民代表自由决策,不受政党、团体等因素的强制干预,忠实地代表选民意志,履行国家决策人的义务; 八,言论和选举自由。言论自由、选举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石;有言论自由,才能表达出政见;有选举自由,才能选举出治国良才; 九,党员和人大代表的选举,采取公开演讲的竞选方式。 经过上述九项措施,可以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决策权的适当分离,确立国家机构权威;避免出现文革时期的国家混乱,利用国家机构之间的权力制衡作用,减轻政党因路线错误而造成的影响;避免类似毛泽东个人权威的产生,实现党内民主;避免个别腐败分子取得党的领导职务而不受监督,进而危害党和国家;可以实现在非多党制条件下,国家机构非政党化,真正体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精神;有利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作用积极发挥,为国家输送优秀的决策人;国家决策人在国家机构中自主表达意愿,正当竞争,通过定期选举制度,将最佳的人选拔到适合的岗位上;最大程度体现人民民主制度,保证社会主义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增强全社会的自由、公正、正义的价值观意识,建立正确的社会评价体系,引导人们进行正当的竞争;创造出优于西方社会的民主制度,最终实现中国的富强、民主、文明。 |